机构编制工作信息2017年第5期
http://www.alanmask.com 点击次数:? 2017-07-24
机构编制工作信息
第5期
(总第149期)
本 期 目 录
【本期要闻】
● 省“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和政事不分政企(事企)不分政会不分问题专项清理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
● 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工作动态】
● 新乐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 唐山市丰润区编制公开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南和县编委办扎实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编制工作
● 衡水市扎实推进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工作
● 沧州市编委办“四个统一”推进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本期要闻】
省“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和省政事不分
政企(事企)不分政会不分问题专项清理领导小组
两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
6月1日、5日,省“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和省政事不分政企(事企)不分政会不分问题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在省政府2号楼第三会议室分别召开了两次专题调度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两个专项清理工作牵头的省直牵头部门和各市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市、各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快进度、提高标准,注重落实。一是高度重视抓落实。各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省委开展两个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圆满完成各项清理规范任务。二是聚焦问题抓落实。各市、各部门要敢于直面问题,善于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对问题清理“零报告”的单位,要组织力量,重点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格进度抓落实。关于“放管服”改革,《2017年“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初步安排》和《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各牵头部门要对照时间节点,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优化完善推进方案,坚持边查边改,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四是强化督查抓落实。为确保“放管服”改革和“两个专项清理”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小组将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查找、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牵头部门工作组织推动、问题查找、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加强协调抓落实。两个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梳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各市、各部门反映的意见、建议,特别是一些共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协调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各市、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牵头承担的改革任务或问题清理工作,不推诿、不回避,真正把工作做到位,积极主动推进,确保优质高效完成任务。六是推广经验抓落实。各市、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形成全省性的制度设计,把各地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不断扩大改革成效。另外对极少数不重视、不作为、不到位的问题,也要抓一些反面典型,督促他们积极整改,推动两个专项清理工作不断深化。
会议强调,做好两个专项清理工作要把握好七个方面问题:一是重在看结果。要从结果倒推,切实将工作谋划在先,预判在前,设计在实,责任在导,环节在全,扎扎实实地开好头、起好步。二是关键找问题。两个专项清理工作的重点就是查找问题、解决问题,问题找的准不准、全不全,是决定工作成败的基础和关键。通过自查摆问题、直接点问题、第三方访问题、结合改革列问题、督导查问题、举报找问题等6种渠道去千方百计发现问题,为集中整改打好基础。三是机制要落实。要不折不扣落实好省纪委提出的六项制度。对于近期实行的双周报告制度,各市、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既要保证时限、又要保证质量,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四是整改必须及时。要按照清理规范的要求,对照时间节点,把问题整改好、整改到位。五是牵头有担当。各牵头单位要将这项工作上升到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去认识和落实,主要领导要负起责任,亲自上手,主动作为,想方设法及时调度。六是制度谋在前。要在工作推进中边发现问题、边进行整改、边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七是注重抓典型。加强简报信息报送工作,对于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及时汇报,充分展示工作成效。对于差的典型,特别是对清理规范不重视、不主动、不作为,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
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按照《2017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委办作为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以下简称“放管服”组)的牵头部门,认真学习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大会的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要义实质,积极谋划部署,统筹安排实施,各项改革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大会的统一部署,“放管服”组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一方面紧抓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做到思想扎实、工作扎实、作风扎实。另一方面强化协同配合,加强“放管服”组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委办主要领导任组长,承担主要改革任务的厅局各明确一名厅级干部任副组长,具体业务处室负责人任成员,同时加强与各市作风办的协调沟通,形成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强大合力。二是明确重点,全力推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的总体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委办研究起草了《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并以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实施。方案从12个方面17项具体工作明确了今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放管服”组的主要任务,从工作内容、牵头单位、配合部门、时限要求等方面部署了具体工作。三是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建“放管服”组办公室,抽调11个省直部门的业务骨干集中办公,3月6日全体人员报到开展工作。“放管服”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体制建设组、清单审核组、便民服务组四个小组,制定了《“放管服”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分组开展工作。“放管服”组办公室全体同志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迅速进入角色,扎实开展工作。
主要工作:
一是结合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工作,对全省“放管服”改革进行了系统督查;二是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继续加大放权力度,印发《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三是持续开展简政放权评估问效,印发《全省简政放权评估问效工作方案》;四是深化审批体制改革,批复各市县组建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市县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工作的通知》;五是完善清单管理制度,研究起草《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印发了《编制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清单实施方案》、《编制开发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方案》、《关于报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河北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指南》,形成“综合清单+专项清单”的清单管理体系;六是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研究起草《河北省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实施方案》;七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总结2016年全省5个试点基础上,研究起草《全省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八是开展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工作方案》;九是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印发《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十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印发《2017年度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方案》;十一是规范中介服务,印发《2017年度河北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方案》;十二是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审改办、省标委办印发的《推进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方案》加紧落实;十三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印发《全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全面梳理涉及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事项工作的通知》;十四是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十五是深化省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各市和省直各部门抓紧落实;十六是抓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省直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等工作;十七是开展“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专项清理工作,按照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要求,印发《“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省编委办审改处供稿)
【工作动态】
新乐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中央编办于2015年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新乐市是河北省5个试点城市之一。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新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实践,历经前期准备、制定方案、组织实施三个阶段,大力推动并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搞好统筹谋划。该市在广泛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原则,准确把握改革重点。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发生频率高、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的执法事项进行划转,对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似的部门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农林畜牧、交通运输等3个领域实行部门内综合执法,组建了综合性的执法队伍,实现了“一个领域只有一支执法队伍”。在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的基础上,将发展改革局承担的粮食和商务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民族宗教局承担的清真食品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划入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涉及领域多、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组织协调难度大,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为加大推进力度,该市明确改革工作在新乐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新乐市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由市编委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新乐市编委办主动履职尽责,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为加快改革步伐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试点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新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迅速主持召开由人社、编制、法制、财政、纪委(监察)、审计及7个涉改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细节问题和完成时限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对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进行再明确,要求综合执法机构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权力的承接运转工作,防止出现职能缺位。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推进,做到不推、不等、不拖,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在职责划转、机构人员整合过程中,要求各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好人财物和档案资料交接等工作,以保持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求涉改部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保证各项工作平稳运行;要求严明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确保人员平稳划转,财政资金、国有资产不流失;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改革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拖沓、完不成任务、改革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启动问责程序,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一年的执法实践,新乐市关键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执法职能得到进一步明确,执法力量和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大农业、大城管、大市场、大交通”的综合执法新格局初步形成,达到了改革的预期目的。
(新乐市编委办供稿)
唐山市丰润区编制公开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公开工作,着力打造优质高效便捷公共服务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一是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相关文件,熟悉掌握上级有关政策。印发《关于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按照“应列尽列”“能细则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部门“三定”规定梳理确定公共服务事项。通过以会代培、电话咨询等形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制定了内容详尽、操作性强的填报指南,围绕编制清单遵循的基本原则、编制范围、报送要求等内容向区直部门进行了重点解释说明,使各单位编制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审核,力求准确规范。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设立了办公咨询电话、公共邮箱、QQ群等沟通平台,确保各类咨询事项能够第一时间准确高效回复,对各相关部门清单梳理过程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认真答疑,统一填报口径,对审核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的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逐一协商,做到处理意见一致。省、市两级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后,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组织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清单进行了二轮修订调整,力求名称统一、依据清晰、要素完整,确保清单科学准确、简洁易懂、实用便民。
三是公开到位,强化动态管理。加大对清单管理的执行力度,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在法律法规或部门职责任务发生变化时,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修订调整,维护清单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唐山市丰润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涉及36个部门和单位,共计304项,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务服务大厅、区机构编制网等渠道向公众进行全面公开,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供稿)
南和县编委办扎实做好
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编制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法制保障,邢台市南和县编委办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编制工作,认真确立综合执法标准,确保了“一张清单管执法”“清单之外不可为”。
一、全面准备,保障改革“有序推进”。全面梳理县级部门现有执法职能,强化执法监管责任,进一步统筹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管理工作,理顺职责关系,厘清执法权限,为南和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面推进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把农业林业、国土规划、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生计生6大重点领域作为第一批改革试点,力求构建“大农业、大城管、大国土、大市场、大卫计、大文化”综合执法新格局,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领域一套执法权”。
二、有序梳理,厘清部门“权力家底”。2017年4月,该县正式启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过“三报三回”、有序整理,对6大领域综合执法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共梳理汇总行政执法权力事项1363项(其中行政处罚1242项、行政强制78项、行政监督43项),并辑印成册,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综合执法队的“权力家底”全部揭晓,初步建成了职权名称统一、分类标准一致的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体系。
三、动态调整,确保清单“与时俱进”。为确保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规范履行相关职能,真正发挥执法权力清单法制保障作用,根据南和县《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建立了执法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及因法律法规、简政放权、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变化的内容,及时对执法权力清单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确认公布,确保清单科学有效、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南和县编委办供稿)
衡水市扎实推进
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工作
为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促进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衡水市选取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以下简称哈院)作为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单位,通过实施“三步走”,扎实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核定控制总额,实现备案管理。将哈院的编制管理方式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并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一是明确哈院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只减不增,按照“减员一个、减编一名”的办法逐步核销。根据其开放床位数和三级医院控制数核定标准,结合门诊量和床位利用率,按照3%比例核增相应的人员控制数。根据床位数和门诊量变化等情况,每两年可提请对人员总额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内设机构实行“去行政化”管理,不再明确行政级别,实行主任(处长)负责制,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内设机构,经市卫计委审批后报市编委办备案。三是探索设立吸引急需人才的专用机动事业编制,确保哈院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同时,规定哈院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不得低于85%,管理岗位和少量特殊工勤技能岗位不超过15%。
二、科学设置岗位,实现分类聘用。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和结构比例,对哈院各级各类岗位重新进行设置核定,实现了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完善《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岗位设置与聘用文件,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分类聘用;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从根本上实现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改革前,哈院人员编制总数为1290个,其中管理岗位202个,占岗位总量的14%;专业岗位1168个,占岗位总量的80%;工勤岗位90个,占岗位总量的6%。改革后,哈院人员控制总额设定为2100人,专技岗位占比85%,管理岗位占比9%,工勤岗位占比6%,岗位设置基数大幅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发挥改革红利,实现平稳过渡。为了充分发挥改革红利,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哈院认真安排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编外聘用人员的过渡工作。出台了《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现有编制外聘用人员过渡工作方案》,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对819名编外聘用人员进行了过渡考试考核,按照考生总成绩=考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的计分方法,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均达到了合格分数(60分)以上,平稳顺利地完成了聘用人员的过渡工作,彻底解决了职称评聘、奖惩考核、工龄接续、福利待遇等问题。
(衡水市编委办供稿)
沧州市编委办“四个统一”
推进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5月26日,沧州市环保局16个县(市、区)分局集中揭牌,市环境执法大队、环境监测中心及各县(市、区)环境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中心同时成立,标志着全市环保垂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一、人员编制统一上划。将原16个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的人员编制全部纳入市级编制总量。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将16个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的工作人员划由市环境保护局统一管理。
二、机构设置统一规范。原县(市、区)环保局调整为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名称规范为沧州市环境保护局XX县(市、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更名为沧州市XX县(市、区)环境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控中心。
三、环保机构统一覆盖。建立健全环保监管机构,新设立沧州开发区、高新区环保分局。强化乡镇(街道)环保监管职能,明确乡镇(街道)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现市县乡网格化监管体系。
四、执法力量统一下沉。环境执法重心向县(市、区)下移,市环保局统一管理、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环境执法力量,并不断强化属地环境执法,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沧州市编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