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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信息2017年第4期

http://www.alanmask.com 点击次数:?  2017-05-24 

机构编制工作信息

4

(总第148期)



本 期 目 录

【本期要闻】

● 省政府召开向雄安新区下放行政审批权工作会议

工作动态

● 邯郸市加大力度向县级下放编制

● 唐山市召开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动员会议

● 保定市召开全市机构编制重点工作调度会暨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动员会议

● 沧州市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集中揭牌暨试运行

经验交流

● 秦皇岛市“三个着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 邢台市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局组建工作

●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编委办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助推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

理论研讨

● 严控总量  优化结构  探索机构编制资源绿色配置

【本期要闻】

省政府召开向雄安新区

下放行政审批权工作会议

2017年4月27日,河北省政府组织召开向雄安新区下放行政审批权工作会议。会上,省长助理尹亚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省编委办主任栗建华同志就放权工作进行说明。雄安新区筹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处室1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向雄安新区下放行政权力,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向雄安新区放权工作,克志书记、许勤省长在历次研究部署雄安新区开发建设重要会议上,都对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这次会议,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扎实做好向雄安新区放权工作。

会议划定了放权范围。向雄安新区下放行政权力,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省政府部门要以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行政许可通用目录》中确定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为依据,研究制定《省政府部门拟向雄安新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省政府部门拟向雄安新区首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二是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等,省政府部门以《河北省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为依据,研究制定《省政府部门向雄安新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会议提出了放权要求。一要应放皆放,能放尽放。省政府部门要以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充分发挥职能,有力有序组织开发建设为目的,按照“下放是要求,不放是例外”和“能放皆放”的原则,充分赋予新区必要的经济社会管理权。二要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向新区放权,既要充实充分,又要依法合规;既要科学有序,又要及时到位。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省级实施、仅规定由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事项,以直接下放的方式下放到雄安新区实施。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省级实施的事项,应以委托方式下放。三要分期分批,逐步到位。按照省政府的要求,5月15日之前,形成《省政府部门拟向雄安新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省政府部门拟向雄安新区首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随后,根据新区规划建设进程,研究制定《省政府部门向雄安新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根据新区开发建设需要,逐步向新区下放。四要突出重点,满足需求。起步阶段,新区在职能上坚持有为有所不为,主要承担托管管控、征地拆迁、开发建设、经济发展、综合监管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职能,集中力量谋大事、办大事。根据新区建设发展需要和实际承接能力,重点锁定下放一批新区规划建设亟需且有利于发挥就近管理优势的事项。

会议明确了放权步骤。为做到精准放权,精确落地,此次放权采取省政府部门提出下放意见、雄安新区提出需求清单、省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与省参事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四管齐下”,省政府部门“端菜”和雄安新区“点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5个环节:一是拟定下放事项,省政府部门和雄安新区筹委会于5月2日前同时研究形成下放权力事项目录。二是专家论证与合法性审查,对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行政许可通用目录》中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评估论证,研究提出向雄安新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建议目录。三是组织对接,由省政府部门和雄安新区筹委会现场面对面对下放事项进行交流,达成一致意见。四是报省政府审定,将形成的下放权力事项目录报请省政府审定。五是逐步深化完善,向雄安新区下放首批行政许可事项后,省审改办及时跟进,研究确定向雄安新区下放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做到新区有所需,省级有所应。

会议强调,向新区放权要有实用性,要紧紧围绕雄安新区的功能定位,研究确定放权事项。向新区放权要有“含金量”,要有自我革命、壮士断腕的精神,充分体现对雄安新区开发建设的强力支持。向新区放权要有协同性,推动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下放。向新区放权要加强指导性,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指导,不能一放了之,要提前与新区对接,通过政策解读、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方式,增强新区的承接能力。

(省编委办审改处供稿)

工作动态

邯郸市加大力度向县级下放编制

按照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部署,邯郸市研究提出了《关于充实加强县级人员编制的分配方案》,将收回的341名行政空编、28名事业空编全部下放到县级,同时另从市级事业编制总量内拿出80名编制下放到县级,共向县级下放编制449名,编制下放比例达到市级机关精简编制总量的70.82%。编制下放的原则:一是普惠性与差异性相结合;二是重点充实加强主城区市场监管领域人员力量;三是适当向市辖区进行倾斜。按照上述原则,对相关数据进行了量化测算,将编制下放到各县(市、区)。克志书记对此作出批示:“充实加强基层方向是正确的,可以总结推广”。

按照克志书记批示,省编委办立即向邯郸市编委办印发《通知》,要求尽快将《关于充实加强县级人员编制的分配方案》落实到位涉及跨层级调整的341名行政编制,抓紧履行报批程序。同时,以工作通报形式将邯郸市经验做法印发各设区市借鉴。目前,设区市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下一步,省编委办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快速、平稳推进,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并指导各市将精简收回的编制充实到县级。

邯郸市编委办、省编委办市县乡处供稿)

唐山市召开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

精简人员编制工作动员会议

2017年4月26日,唐山市召开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动员会议,对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副书记丁荣进主持会议,市委秘书长付振波宣读了《关于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国辉作动员讲话。列入改革范围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人事(干部)处长和市纪委(监察局)、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2017年市全面深化改革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发展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上来。以调整优化内设机构为发力点,通过压减合并内设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工作效能。按照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梳理部门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通过改革打破老套路,激发内生动力,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会议强调,要坚持一个标准,着力抓好机构整合和编制精简。坚决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标准面前讲平等。要坚持权责一致,全力抓好内设机构的明责确权。尽快理顺部门和内设机构职责,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转移,该加强的加强,确保权责统一。调整和完善现有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坚持公开透明,着力抓好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各部门本着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惠民原则,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内部流程再造。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科学组织,精心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各项改革落到实处。部门一把手要对改革负总责,分管领导全程抓,人事(干部)处具体抓。列入改革的市委常委部门和重要职能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全市改革当好表率。市机构编制、组织、人社、发改、法制部门要各负其责,搞好协调配合,推动改革有序进行。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不讲条件、不讲困难,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5月底前,完成精简编制和整合内设机构。10月底前,完成理顺职责和流程再造。

会议第二阶段,市编委办和市委组织部分别就改革的各项要求、具体工作流程和科级干部安置政策,对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人事(干部)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

唐山市编委办供稿)

保定市召开全市机构编制重点工作调度会暨


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精简人员编制工作动员会议

2017年4月28日,保定市召开全市机构编制重点工作调度会暨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动员会议,近期机构编制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对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俊岭、市委组织部长李双喜出席会议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赵忠明主持会议。市编委委员,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人事处长,各县(市、区)常务副县(市、区)长或组织部长编委办主任各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及市编委办机关全体同志共21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编委办主任刘晓莲对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李双喜宣读了《关于保定市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的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俊岭对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明确目标,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努力发挥好政治优势、政策优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强化“红线”意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要勇于创新,强化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方法,努力实现机构编制资源绿色配置;要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以改革统一思想行动,要按照省、市部署,在思想上真重视、改革上真用力、责任上真落实,通过改革,全面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明确政策要求,坚决把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减下来;实施流程再造,促进机关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创新服务载体,促进服务发展水平大大提高。要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积极稳妥推进,统筹协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保定市编委办供稿)

沧州市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

集中揭牌暨试运行

经精心组织、积极筹建,2017年4月27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和16个县(市、区)行政审批局集中揭牌暨试运行,行政审批局自挂牌之日起,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划转事项所涉及的原印章、审批专用章等一律交市行政审批局。至此,沧州市实现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全覆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驶上了“快车道”。

新成立的市行政审批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市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挂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发改、住建和商务等21个部门165项行政审批事项,已首批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实施。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实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后,负责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市政府相关部门不再办理审批,主要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市行政审批局试运行期间,确因上报材料需要加盖原印章的,由原审批部门商市行政审批局按程序办理。市行政审批局正式运行后,原印章、审批专用章由市政府统一废止并封存。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审批流程再造。打破按单位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的运作方式,建立一个窗口流转车间式流水线审批方式,进一步整合审批环节、削减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统一组织审批相关的专家评审及勘探验收,建立可预期、可操作、可考核、可监督的“一条龙、一站式”运行机制。二是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承接的划转事项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项目一流程的原则,统一制定审批方式、流程、服务、场所、监督检查等审批标准,全面推行统一受理、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受理单、审查工作细则、服务指南、服务承诺、公开公示、一次性告知、追究问责等制度,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审批服务。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积极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线上审批与线下服务有机融合,对划转事项由实体审批向网上审批推进延伸,建立健全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功能,推行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大幅提升办事效率

沧州市编委办供稿)

经验交流

秦皇岛市“三个着力”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近年来,秦皇岛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心,创新思路突出特色打造亮点,集思广益抓落实,凝心聚力谋发展,着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

一、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方面,主动向县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市委主要领导召开县区委书记、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县区放权意见和企业建议,提高行政权力下放的“含金量”和精准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全力调度、协调解决放权工作重点问题,创新提出“延伸服务”举措,真正实现行政权力“能放尽放”。主管副市长与市直部门、县区政府签订放权工作责任状,加大对放权工作部署督导力度。经过市级各职能部门反复研究,采取直接下放、委托下放、分级管理和延伸服务的方式,向县区集中下放了228项市级行政权力,有效助推了县域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全面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流程。该市制定出台突破制约审批效率关键环节的《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制定了24项与南方经济发达地区改革力度基本持平的改革举措,对涉及8个部门审批的9个关键环节进行了简化。在此基础上,按照《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要求,该市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优化城市区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审批流程的意见》,对既有审批流程进行再造,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二、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出台《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试点工作的推进方案》,督促县区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35个市政府部门制定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列入随机抽查事项1022项,累计开展随机抽查9250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2093户,随机出动执法人员16542人次有效防止随意执法、人情执法,形成了公平、规范、简约、科学的市场监管体系二是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基层监管网络健全和食药监部门拥有专业检测技术的优势,组建工商、食药监、食安办“三合一”模式的食品和市场监管局,构建了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和市场监管体系。结合城市执法体制试点改革,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保、工商、水务、食药监等部门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全部整合到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三是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围绕政务、商务、社会、司法诚信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信用秦皇岛”平台建设,搭建“信用秦皇岛”信息平台,征集信用信息近34万条,发布守信和失信典型案例近20个,公示税务、环保等领域红黑名单14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731名。

三、着力提升全面服务水平。一是坚决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手续。该市公安局对现有要求公安机关开具证明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自行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废止,建立不同单位、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反馈机制,凡可通过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并对公安派出所出具的9类证明制定具体式样、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二是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出台《建设项目审批资料共享实施办法》,建立项目网上批文资料共享数据库,对每个项目批件形成电子档案,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积极推行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建立完成市县(区)两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的纵向贯通,制定下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级在线并联审批管理办法》,截至目前,累计有997个项目在线运行,总投资1582.31亿元。三是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编制完成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效解决同级政府之间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等要素不统一的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业务指导规范,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等进行全面规范,形成了科学、规范、便捷的审批流程构建了“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

秦皇岛市编委办供稿)

邢台市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局组建工作

以行政审批改革为核心的“放管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是降低制度成本、放大政策红利的重要抓手,更是邢台深化改革、破解发展瓶颈的重要“突破口”。近年来,特别2014年威县成立全省首家行政审批局以来,邢台市从培育、打造威县“改革名片”入手,不断总结经验、吸纳外地做法,2017年4月21日挂牌成立了邢台市行政审批局,进一步升级、放大“一颗印章管审批”的改革效应。

一、审批“应转必转”。为有效解决“前店后厂”“体外循环”,真正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效,邢台市严把事项划转关,45个部门556项事项全部集中划转,实现了“事项划转最大化”。一是开展“兜底”清理。依据审批、权力、证照、服务“四张”清单,以行政许可为重点,对面向市场主体且带有审批性质的事项,按领域、全链条进行梳理,全面摸清审批“家底”。二是实施“链条”划转。除234项行政许可外,将行政许可前置的195项备案、审核以及初审转报上级的事项,全部集中划转到审批局,保证审批链条的完整性。三是审批“闭合式”集中。对于中央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实施的88项事项,在部门充分授权的基础上,也实行了“入驻式”集中管理,确保“大厅之外无审批”。

二、人员“应划尽划”为达到精兵简政目标同时又满足审批局工作需要,邢台市坚持科学定编、精准划人、政策保障,确保高素质人才有效聚合,审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坚持“精简效能”。在深化“两集中”改革、建立行政审批局的基础上,以部门“审批科”为编制核定基数,结合窗口人员、业务量,核定市行政审批局编制规模。按已划转的75名编制计算,较之改革前减少85%,精简下的400多名人员编制将全部用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二是坚持“好中选优”。以“留住业务骨干”和“待遇只升不降”为原则,审批工作人员主要从长期负责审批工作、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中划转,具体由审批局直接从各部门人员中“挑兵点将”。三是坚持“待遇留人”。专门出台激励措施,确保划转人员的职务、薪酬待遇不降低,解除划转人员的后顾之

三、信息“常态共享”。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打破了以往“谁审批、谁监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审批与监管有序衔接邢台市通过完善信息交换、研究会商、协同监管三项制度,有效促进了审管互动、同步加强。一是“点对点”信息交换。行政审批局与原审批部门通过纸质、邮件和网络平台,实行信息实时交换,审批局共享事前审批结果,原审批部门共享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二是“面对面”研究会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于一些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社会影响面广的事项,由行政审批局与原审批部门共同研究,确保依法、规范实施审批。三是“全过程”协同监管。对一些与监管直接相关的事项,由行政审批局协商相关职能部门派出专门人员参与审核审查全过程,便于工作衔接,形成合力。

四、权责“纵横界定”。邢台市将厘清行政审批局与相关部门的权责边界,理顺审批局与上下级部门的业务关系,作为保障行政审批局顺利运行的重中之重,下大力研究推动。一方面,横向厘清职责关系。行政审批局和原审批部门在工作环节中需承担的责任进行区分和明确,行政审批局依法审批并负责审批过程中的举报投诉、复议诉讼,原审批部门负责批后监管。下阶段,还将逐事项梳理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不同环节涉及部门的职责关系。另一方面,纵向理顺上下关系。针对证本领取、网络授权以及审批印章效力认可等热点难点问题,邢台市主动致函省各厅(局)寻求解决办法、完善相关保障机制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证照涉及市外、省外使用的,由原审批部门协助解决,原审批部门根据审批权划转情况,明确市县乡三级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一章审批”落到实处、一路畅通。

五、服务“全面集中”。行政审批局是联系政府与群众的重要纽带,更是服务群众的“最先一公里”。邢台市在最大限度划转审批的同时,按照审批与服务有机融合的思路,将137项服务事项同步集中至行政审批局。一是集中政府服务。针对公积金办理、房屋产权交易、不动产登记以及“五险一金”等民生事项,通过相关单位在行政审批局设立快速通道、对接网络平台的方式,实行服务集中、同城办理”新模式二是集中企业服务。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专门在审批局设立窗口、派驻人员,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百姓生活的需要。三是集中中介服务。结合审批中介事项清理工作,将保留实施的审批中介事项全部纳入审批运行体系,统一进行流程再造,并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模式,探索建立网上“中介超市”。

邢台市编委办供稿)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编

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助推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编办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坚持“健全制度、严格审核、动态调整”三举措,促进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健全制度,突出“实”。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实行专人专机管理,并配备内网专用电脑、打印机,确保信息安全。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升级及与中编办核查信息系统对接工作,健全完善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编制使用核准人员出入编手续办理等制度措施,建立了工资审批、统计月报、帐卡资料等实名制管理手段,进一步夯实了机构编制工作基础

严格审核,突出“准”。建库之初,认真对照各部门“三定”规定、事业单位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及人员工资表等,对实名制系统中的部门概况、编制职数情况、现有人员情况、内设机构情况等信息逐项进行审核,确保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的真实准确。日常工作中,机构编制数据发生变动时,根据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干部任免文件、退休名单及人员调动、招考(录)文件等依据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动态调整,突出“新”。切实做好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日常维护工作,严格落实“月报制度”,凡涉及机构变动、编制调整、人员增减等情况,第一时间办理变动手续并及时更新数据,实现对全区机构编制和人员实时掌握、动态监控。同时深入挖掘系统各项功能,强化统计分析运用,定期对各部门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化情况、变动原因、发展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编制资源合理配置建设性意见,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编委办供稿)

理论研讨

严控总量  优化结构

探索机构编制资源绿色配置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征程,也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要在观大势谋全局中进一步找准定位,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从严管理机构编制,全面推进改革攻坚,努力实现机构编制资源绿色配置,为唐山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加快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提供更加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创优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从制约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创业、办事的主要问题入手,真正做到放得开、搞得活、管得好、服到位。加大放权力度在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向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放权力度,采取基层“点菜”和上级“端菜”上下结合的方式,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方面,赋予县(市)、区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进一步提高放权精准性和协同性,对下放的权力事项,逐项研究制定衔接落实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政策风险评估;对已经下放的权力,但基层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积极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清单管理体系,进一步拓展清单管理的领域和范围,凡是涉及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逐步形成“综合清单+专项清单”的清单管理体系,以清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职能作风转变,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探索跨部门联合检查,切实解决执法任性、重复检查等问题。优化审批服务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设立行政审批局,促进行政管理流程再造、手段创新和方式转变,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效应,实现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目标。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以《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为依据,对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部门、审批对象等准确、规范、统一,实现许可事项管理标准化。

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实施分类改革精心组织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涉改部门的统筹协调,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试点任务,并认真总结评估,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推进改革做好铺垫,打好基础。稳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推进民生改革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实行控制数总量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人员编制备案管理,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使创新管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加强教育资源的调整、培育,总结推广教育系统人员编制“动态管理”经验,及时补充教师员额。积极探索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科学合理地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机构,统筹调研谋划,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发挥更优效力。强化规范管理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以“两减、一补”(减少事业单位数量、核减事业单位编制,补充加强重点领域)为目标,减少事业单位数量,核减事业编制,进一步优化布局,切实解决事业单位机构臃肿、机制不活等问题。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切实强化对事业单位的信用约束,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破解体制障碍,统筹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坚定不移地把重点领域改革推向深入,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改革调整市直机关按照省统一部署,迅速推进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工作,本着职责体系与机构设置有机统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整合内设机构,科学规范职能,合理设置机构,推进流程再造,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的行政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大力精减行政和事业编制,将市级机关精简出的人员编制,充实到基层和重点领域,最大限度地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让开发区充满活力深入推进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行政审批、人事薪酬制度等改革工作,在整合相关职能和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探索赋予开发区(园区)内设机构自主权,适应开发区的发展需要,激发开发区的活力。持续推进重点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群团部门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理顺工作职能,着力形成既有力于工作,又各具特点的工作格局。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理顺环保体制机制。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扩面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促进乡镇和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集约节约、有度有序,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坚持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受理的规定,从严从紧审批机构编制,对确需新增加的机构编制需求,采取机构“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编制总量内调剂等方法解决。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出入编核准制度,依托“阳光下的云上编办”建设,不断完善实名制信息网络平台功能,有效发挥实名制管理在控编减编、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向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科学技术要编制,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等工作,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鼓励部门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手段,提高管理运行效率,节省人力资源和编制成本,真正做到以技术换编制,靠技术增效益。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预防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常发易发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按照全程监管、精细督查的思路,突出决策督查,强化专项督查,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以机构编制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为契机,推动落实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强化机构编制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加大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突出问题,严格按规定整改落实,并追究责任,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唐山市编委办主任黄敬东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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